重庆天然气井喷6名嫌犯今日公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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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6:48 都市快报 | |||||||||
据新华社在“12·23”中石油川东北气矿井喷特大安全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6名犯罪嫌疑人于今日在重庆市万州受审。 这6名对“12·23”特大井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石油钻探公司原副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钻井12队原队长吴斌;原录井工肖先素;四川石油管理局钻采工艺研究
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川东北气矿16H井发生特大井喷事故,造成243人死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确定为特大责任事故后,重庆市公安机关于2004年1月2日成立了专案组,对“12·23”井喷特大事故案立案侦查。 2004年1月10日,重庆警方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王建东、宋涛、向一明等3人逮捕。1月15日,又依据相关法律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吴华、吴斌、肖先素等3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