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贪官落马前背后有“大师” 不问苍生问鬼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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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7:2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7月14日消息近4年来,被湖南省纪委、省检察院查处的厅级领导干部身后大都有“大师”的身影。他们或因官迷心窍,求“大师”指点升官捷径;或因做了亏心事,在反腐高压下,惶惶不可终日,企求在缭绕的清香里,在菩萨的保佑下,逢凶化吉,逃避打击。 1.一个“大师”预言李会刚至少能官至副省级,他为此花费149万元在北京买官
原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副厅级)李会刚在官场上可谓一帆风顺:早在1980年27岁时,他就当上了湖南省政府一位副省长的秘书;31岁官至副处级;1993年12月,刚到不惑之年的他又当上了常德市副市长,副厅级。 但他不满足,在副市长任上呆了几年之后不见升迁,便试图在1997年的常德市“党代会”期间搞非组织活动来达到“升官”目的。湖南省纪委发现后,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李没有以此为戒,反而把省纪委的调查当作新的政治资本来炫耀:“我是经省纪委审查过的。他们给我的结论是:李会刚是个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1998年4月,他被调任湖南省冶金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虽是平调,但“官”念极强的李会刚却认为这是组织上要提拔他的前奏——论年龄、论资历,他都是接任该公司一把手的最佳人选。 但是,在公司呆了两年后,公司一把手的位置旁落他人。于是,气在心头的李会刚开始在公司内部耍起了小动作,一心想将新上任的一把手挤走。他因此又受到了湖南省政府有关领导的严厉批评。 受此挫折,李会刚大病了一场。“难道我的仕途就此止步了吗?” 2001年初,一个在官场上看相很有名气的“大师”被李会刚专门请到了家里。“大师”端详他一阵,很严肃地说:“你有一个很好的官相。我保你在10年之内可以官至副总理级,最保守也能官至副省级。”见李会刚将信将疑,“大师”话锋一转:“单凭你的官相,我说的是不会错的。不过,因为你对工作太认真太负责,已经得罪了不少人。因此你在省内升官的难度比较大,到省外会顺利些。”临走,“大师”还不经意地丢下一句话:“等着看,我保你百日之内就会有变动。” 读过研究生的李会刚原本并不十分信服这一套,只是由于“官瘾”太大,他才“病急乱投医”。所以,他对“大师”的预言一直将信将疑。可是,“大师”走后第97天,他的职务果然有了变动:随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公司”下放给湖南省管理,公司的名称也变更为“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李会刚被任命为该公司副总经理。与此同时,李会刚还兼任了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关闭破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和该公司下属的潘家冲铅锌矿、湘东钨矿破产清算组组长,掌握着很大的实权。 这本来是一次正常的工作调动,但李会刚却认为“大师”的预言应验了。从此,李会刚对“大师”的话深信不疑,加快了“跑官”活动。 2001年10月下旬,李会刚与他属下的一个副处长陈庆民(另案处理)到北京出差,特意带着1万元公款拜访了自己的老朋友包某,请他出面找湖南省委有关领导活动,尽快解决他的正厅级问题。 不久,包某来到湖南,告诉李会刚此番是专程来帮他“办事”的。李会刚心里十分高兴,马上又要陈庆民拿出1万元公款送给包某。结果是,包某在长沙一连住了20多天,连湖南省委领导的一个秘书都没见着,更不用说直接找省委领导说情了。“这条路看来是走不通了,”李会刚心想,“我还得另请‘高人’。” 于是,李会刚又想到了帅某(另案处理)。帅某是他在长沙一次宴请包某的宴会上认识的。帅某自称是湖南省汉寿县人,是某位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侄孙,是中央军事情报局的秘密工作人员。他在酒席上吹嘘自己在北京认识许多高干子弟,个个都神通得不得了。 李会刚从汉寿县将帅某找来,好酒好菜招待一番,便向他道出了请他帮忙“扶正”的想法。李会刚哪里知道,这个帅某其实只是汉寿县的一个无业人员,还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帅某对李会刚的要求满口答应。第二天他就告诉李会刚:“我已通过电话与一个铁哥们儿刘某(另案处理)取得了联系。刘是北京市公安局原局长的儿子,也是中央军事情报局的秘密工作人员,他与中组部某副部长的秘书关系很铁,而且神通广大,找他帮助解决您的升职问题靠得住。”李会刚对帅某的话深信不疑,他要帅某抓紧时间与刘某联系,同时交代:“只要事情能办成,刘某有什么要求,尽管说。” 但后来查明的事实是,这个所谓的刘某只是北京一个普通干部家庭的后代,靠着“胡吹乱侃”搞起了“中介”生意,专靠给人牵线、帮人“了难”赚钱。帅某只是在早两个月之前,帮人“了难”一桩经济官司时,才认识刘某的。 2001年12月,帅某跑到北京找到刘某,刘一本正经地说:“要中央领导帮忙解决这类问题,得先看看李会刚的简历。”接到“指示”,正在株洲出差的李会刚当即用宾馆的便笺纸将自己的简历写好,传真到北京。 刘某看过李会刚的简历煞有介事地对帅某说:“不错,很有竞争力。不过如今办这类事得花钱,你跟李总说一声,先付10万元探探路,然后再准备100万元办正事。”帅某马上打电话向李会刚汇报。李会刚听后想都没想就痛快地回答:“只要能办成事,钱不是问题。” 刘某又告诉李会刚,他要在元旦期间带两个朋友来长沙为他的事进行活动,要李做好准备。2002年元旦,李会刚派帅某到北京将刘某和他从中央某权力机关请来的两位处级干部一同接到长沙,安排在长沙市一家五星级宾馆的101号别墅住下。当晚,李会刚大宴宾客,一餐就花了8000多元。他竟然还花了4500元给3名客人安排了小姐提供“特殊服务”。 短短5天时间,李会刚为接待刘某一行动用公款18.5万元,其中12万元给了刘某,作为“首付”。 刘某回到北京后不到10天,便打电话告诉帅某:李会刚的升职问题已经有了一些眉目,春节临近了,正是最好的“活动”时期,需要赶快汇50万元“活动经费”来。 听到这个消息,李会刚心里一阵激动。他一下子就想到其主管的某破产企业留守处职工住宅工程已由省计委批准立项,可以想办法从这项工程中捞些好处。于是,他立即找来帅某,要其找个放心的建筑队来承包此项工程,条件是先借50万元用。 2002年1月20日,由帅某联系的基建包工头朱某与李会刚见了面。在各项相关事宜谈妥之后,朱某提出,根据“行规”,像这种规模的工程最多只能先“借”30万元,如顺利接到工程,这30万元可作为“中介费”不用归还。几个月后,朱某在李会刚的关照下果然如愿“中标”。第二天,李会刚就叫帅某从朱某处要回了先前打下的“借条”。 30万元刚刚送去,仅过了两天,刘某又打来电话,李会刚升迁的事快办成了,还需要60万元。他说:“原来讲好的100万元不能少啊,不然我就没法办了。”李会刚答复:“只要能搞成,钱可以给。” 李会刚通过自己在常德任副市长时关照过的一个朋友筹措了60万元送给了刘某。 2002年全国“两会”期间,李会刚安排帅某又去了一趟北京,再次催问刘某为其“跑官”一事。刘某的回答仍是:“李会刚提拔的事快了,但还要10万元”。此时,李会刚不知从何处听说,自己的名字已经进了省委组织部的“预备提拔人员”名单,便认定是刘某在北京的“活动”见了成效。 李会刚又让自己的朋友筹了9万元电汇给帅某,帅某扣下3万元回扣后将6万元钱转交给了刘某。眼见李会刚为“跑官”已经走火入魔, 帅某也想趁火打劫,便谎称刘某又要“活动经费50万元”。待李会刚将东拼西凑的30万元交给他,帅某便揣着钱到北京空转了一圈又回到长沙,将30万元落入自己的腰包。直到案发,李会刚一直蒙在鼓里。 就这样,李会刚为跑官共动用资金149.5万元,其中,北京的刘某实际收到“活动费”102万元,帅某从中“赚得”35万元。 2003年3月,湖南省纪委开始对李会刚进行审查。同年5月28日,省纪委对李会刚采取“双规”措施。此时,他还沉迷在幻想之中,等待“贵人”出现。因为某“大师”曾预言他2003年有一劫,但是过了6月份就会有“贵人”相助,逢凶化吉。 办案人员发现,在他个人通讯录里,收藏着七八个“大师”的电话号码。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会刚贪污、受贿54万多元用于跑官。2004年3月22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会刚有期徒刑10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 一个副厅级干部的“跑官”闹剧就这样谢幕了。 2.小庙的和尚“算准”了他职务升迁的几件事,为此唐见奎从省财政拨出200万元专款为这座小庙修了一条水泥路 今年65岁的唐见奎,在狱中已经度过了700多个日日夜夜。在监狱里服刑的还有他的妻子、女儿。两年前,他和妻女受贿栽了。 唐见奎原系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属正厅级干部。 2003年9月2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唐身为在省政府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分管重点工程等事项的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通过招投标资格预审、工程中标、分包工程、提供借款担保、将工作列入重点工程以享受优惠政策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多次单独收受或通过其妻段贤进、其女唐毓遥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唐单独受贿金额59.11万元,共同受贿84.9594万元,共计受贿144.0694万元。唐见奎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追缴唐见奎受贿所得赃款144.0694万元上缴国库。 办案人员发现,唐见奎也为自己的职务升迁常找“大师”问计。 唐见奎上个世纪60年代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体育系,毕业分配到郴州市一中,从教师到校长,从校长到市体委主任,短短十几年,仕途顺畅、官运亨通。80年代他又担任了国家女排郴州训练基地组长,女排五连冠就是从这里腾飞的。由于工作卓有成效,1990年至1996年他被调任国家奥林匹克中心代主任,1996年又调任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然而时年58岁的他,还想着再次调入北京,当更大的官,于是托人四处活动,疏通关系。1997年夏天,唐见奎邀请伍某某一同去北京活动,几经周折,经人介绍在北京梅地亚饭店认识了朱某,朱提出愿意帮忙,但需要活动经费,让即要伍为其支付活动经费5万元。朱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5万元,之后便不见踪影,电话变成了忙音,时隔数月才知道朱已远渡重洋去了美国。 可唐调入京城的梦想仍痴心不改,经多方联系,又找到北京某俱乐部负责人谭某。谭某告诉他正在帮忙联系单位,唐喜形于色。见时机成熟,谭某提出要他帮忙解决两台走私汽车罚没上牌费用,唐爽快地应承了。1998年1月至4月,唐指示伍某某分3次付给谭某两辆走私汽车罚没上牌费22.8万元。1999年2月,谭飞抵长沙,唐更是热情款待。谭又对他说,联系调京事宜,进展顺利,已经有了眉目,可是还需要再解决六七万元活动经费。唐当即拨通伍某某的手机,要他带现金赶到宾馆,当面交给谭某6万元。1999年,也正是唐见奎花甲之年,花去30多万元的活动经费后,最后从北京方面传来消息说他年龄偏大,难以调京。唐见奎想调北京做更大的官成了黄粱美梦。 唐跑官花去的钱,每次都是伍某给支付的。他利用职权为伍某出面担保贷款和借款到期无力归还,造成国家损失580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唐见奎最崇拜的“大师”要数南岳衡山一座小庙的和尚,因为这个和尚“算准”了他职务升迁的几件事。为此,他大笔一挥,从省财政拨出200万元专款为这座小庙修筑了一条水泥路。 同为正厅级干部、原湖南省冶金集团总公司总经理邹恒春,酷爱占卜算命,最崇拜长沙开福寺的一个老尼姑。该尼姑曾经“预测”他50岁之前会遭遇一次车祸,政治上也会有一劫。2002年被湖南省纪委“两规”后,他不是总结自己的教训,而是感叹自己“命该如此”。 2003年12月,邹恒春因挪用公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 3.南岳新年“第一柱香”的香火钱已被炒至十多万元 南岳衡山,近年来越来越成为少数领导干部进香求神的宝地。 2003年2月27日和28日,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对原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局长、党委书记(正厅级)林国悌受贿案,原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副厅级)蒋艳萍受贿、贪污、介绍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复核意见:被告人林国悌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5万元;以受贿罪、贪污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被告人蒋艳萍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据湖南省检察院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林国悌、蒋艳萍都曾在湖南省纪委对他们采取“两规”措施之前,跑到南岳衡山问计于神灵。蒋艳萍1996年被长沙市纪委调查后,每年都要到南岳烧香拜佛几次,捐款也非常慷慨,同去的一位建筑老板一次就替她捐了6000元。 办案人员还发现,蒋艳萍的脚上总是系着两根红线。 据一些干部反映,在没有被查处的领导干部中,不信马列信鬼神的也不少。有的领导干部,平时在台上大谈马列主义,台下却对一些“大师”津津乐道,甚至以认识个别“大师”为荣。一些名山古刹的“大师”和一些知名的“预言家”、风水先生,来到大城市就成为领导干部的座上宾。有的领导干部家里,堂而皇之地供奉着玉帝、观世音等神灵。一些领导干部,每逢上任、建房、购车等重大事情都要问问神灵,甚至连出行也要算日子。湖南某市早些年就出现过市政府大院无任何正当理由,只因听信香港某“大师”一句话就改建大门的怪事。 衡山当地一位干部告诉记者,每年春节前后或一些“神灵”的“生日”到来之际,前往南岳烧香的领导干部的专车络绎不绝,新年的“第一柱香”已被炒至十多万元。“第一柱香”的得主有广东的大款,但也不乏领导干部的夫人、权力部门。某厅局的一把手在南岳藏经殿虔诚叩问自己的官运,“大师”反复测算之后告诉他“一生官运亨通,至少可以当一个科长”,至今被当地干部传为笑谈。(记者吴湘韩 黄建良) 中央党校教授评说贪官迷信 吴忠民很早就开始关注一些官员落马前“一边贪污腐败,一边烧香拜佛”的现象。 这位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对记者说,总体上来看,大多数腐败官员,尽管位高权重,家财万贯,人前得意,但大都因为来路不正而惶惶不可终日,于是求天拜神,祈求在缭绕的清香里,在虔诚的叩拜中,避邪呈祥,逢凶化吉。他认为,这些人之所以这么做是功利心理在作祟,因为担心腐败行径被发现、被曝光而寻求心理安慰。 吴教授说,应该看到,这种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很常见的,不在于官职大小、腐败多少。 吴教授谈到,封建迷信在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根深蒂固。和西方人寻求净化心灵的宗教信仰不同,中国的封建迷信出发点是功利的,希望通过封建迷信来趋利避祸,因而在我国就出现了“不信马列信迷信、不信科学信风水”的现象。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学习,不追求进步,有的热衷于跑官要官,有的贪恋钱财,有的沉湎于灯红酒绿,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渐蜕变,理想丧失,信念畸变,信仰缺失,最后落于窠臼,便相信迷信,开始求神拜佛。 吴教授认为,这些违规犯法的官员,缺少一种对事业的信仰,同时也没有公共领域从业者所应当具备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规范。所以心里不踏实,有一种不安全感,对自己的前景有一种不确定感。而违规违纪的事又不好同别人沟通,毕竟所作所为都是“阴暗”的,见不得阳光,一旦暴露,代价极大,甚至是毁灭性的。于是,他们只好找一些理由,特别是从“大师”那里寻找一些具有某种“权威性的”理由,以期自己说服自己、安慰自己。 吴教授说,可能最近一段时期大家见到的这种现象比较多,原因是当前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期,法制不健全,给腐败留下了可乘的空间。 具体来说,转型期的社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社会运行规则处于真空期。从一定意义上讲,整个社会缺乏一个行之有效的、统一的规则体系,旧的规则不管用了,而新的规则又没有系统地建立起来,所以,制度层面上的空档很多。换言之,在这种特定时代条件下,少数官员“寻租”、违规获利的诱惑和机会都是很多的。 二是强烈的利益冲动在随时随地刺激着人们的神经。随着市场经济因素的发育,社会成员逐渐形成了一种强烈的经济意识。由于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前实行禁欲主义的时间过长,人们深受其害,所以,在消费和利益驱动方面就出现了一种反弹过度的现象,社会的各个群体好像患上了一种“经济饥渴症”,特别看重经济利益问题。尤其是少数官员大权在握,有种种便利条件,更是急不可待。 三是普遍的社会焦虑。20多年来,中国社会环境变化幅度之大、变化速度之快,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人们对于社会的未来一时不会有十分的把握。在这种情形下,人们无法预料自己将来的具体处境,不确定的心理特征十分明显,因而也就难免出现一种比较焦虑的心理状态。少数官员一则知道自己在位时间不是无期限的,二则也知道违规犯法的事情是有风险的。 吴教授说,这三个特征使得一些官员一方面容易出现违规犯法、铤而走险的活动,另一方面也难以做到心境坦然。因而造成了他们一边犯法,一边寻求各种保佑的情形。 至于如何解决贪官迷信问题,吴教授认为主要的途径有两条:其一,将查处不折不扣地进行下去,增大官员犯罪的成本。其二,推进相关的制度建设,从制度的层面上堵住漏洞。(记者万兴亚)来源:中国青年报责编:徐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