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12小时内退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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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7:41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从今天开始,凡市民举报及市场抽查严重不合格的食品,我们将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其12小时内退出市场。”昨日,省质监局局长孔令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质监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一大重要举措。 食品退出机制市民可参议
据介绍,食品退出机制主要包括函告警示退出制度、食品公告追回制度、销毁和无害化处理措施、市场临时控制和强制退出制度。 孔令志明确表示,对经检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食品,如含有甲醛、亚硝酸盐、双氧水、吊白块等的食品,一经发现立即查封。该部门将采取及时有效的市场控制措施,对于抽查发现不合格的产品,保证在12小时内进行公示,并强制其退出市场。 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准销售 截止目前,全省通过省质监局审查,并经总局审批颁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有942个。 据了解,今年年底省质监局将完成对米、面、油、酱油、醋等五类食品的审查、发证,并逐步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生产条件,凡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基本条件的企业,不准开业生产,已经开业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 公布食品“黑名单”请市民监督 对食品制假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省质监局将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和打假行动,对市场在销的食品进行强制监督抽查,只有经抽检合格,方准继续销售。 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质监部门将采取清柜台的办法,要求各地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将该企业产品列入“黑名单”,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届时,请广大市民进行监督,一旦发现“黑名单”上的产品还在市场流通,可拨打12365进行举报。对执法不力或对举报不及时处理者,该部门将对其采取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 夏 雨 实习生 何晓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