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村民宅基地管理不再棘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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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8:17 扬子晚报 | |||||||||
泰州电 在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工作是个老大难问题。记者从泰州市海陵区国土局了解到,该局推行“公示制”和“准许制”,使以往复杂敏感的村民宅基地管理工作变得不再棘手。 据介绍,“公示制”是指,新建、翻建、扩建住宅,一律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时间7天,内容包括建房户原住房情况,家庭人口及户籍情况,申请建房的地点、面积。“准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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