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应文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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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8:37 沈阳晚报 | |||||||||
自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以来,沈阳市采取了具体措施,保证市民们出行的安全,在马路中央的人行横道线或斑马线上画出了一块狭长的安全区,并在地面上写着三个字“安全区”,给行人带来安全感。但是笔者通过人行横道时,还是有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在有信号灯的路口,行人通过时突然转变信号,过往机动车辆却不能遵守交通信号,行驶速度太快;有的机动车辆司机对路旁标语牌上的巨大“让”字视而不见,依然快速行驶,根本没有减速的意识,无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个别司机的行为与车上
读者张秀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