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两起重特大火灾事故责任人被追究刑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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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9:1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据新华社贵阳7月13日电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获悉,造成贵州黎平县大稼村特大火灾和贵阳西南国际家居装饰广场灯具市场特大火灾的原因已查明,两起事故的责任人日前均被警方依法逮捕,并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4月19日下午,黎平县大稼乡大稼村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共烧毁村民房屋84栋,教学楼2栋,邮政所和粮站各1所,5.1万多公斤粮食及大量生产生活用品被付之一炬,造
5月22日上午,贵阳西南国际家居装饰广场灯具市场三楼B座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760余平方米,16家商户受灾,无人员伤亡,直接损失87万元。 据记者了解,灯具市场自1998年建成至今,一直未报消防部门审批,当时规划部门只批准建两层,失火的第三层属于违法修建。消防部门认定,这起火灾系电线短路引起,属于电气火灾。为严肃法纪,租赁三楼仓库的陈章建已被依法逮捕,追究刑事责任;灯具市场总裁、法人代表潘柱升及总经理邓英、副总经理陈国辉分别受到罚款2000元的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