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特大井喷事故———6名犯罪嫌疑人今日将被公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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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9:25 北京青年报 | |||||||||
追踪报道 重庆 新华社重庆7月13日电 在“12·23”中石油川东北气矿井喷特大安全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6名犯罪嫌疑人将于14日在重庆市万州区接受审判。
这6名对“12·23”特大井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石油钻探公司原副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钻井12队原队长吴斌;原录井工肖先素;四川石油管理局钻采工艺研究院定向井服务中心原工程师王建东;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12队原技术员宋涛;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12队原副司钻向一明。 作者:黄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