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对艾滋病致孤人员生活医疗入学等实施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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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9:39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7月14日电(记者单纯刚)记者从河南省民政部门获悉,河南省目前正在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对艾滋病致孤人员的生活、医疗、入学等方面实施救助,以使他们正常的生活得到可靠的保障。据了解,救助费用的80%以上由河南省财政负担。 河南省安置抚养艾滋病致孤人员采取家庭寄养、收养和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等三个基本途径。对家庭寄养和集中供养的致孤人员实施了三项基本保障:就学方面,艾滋病致孤孤儿
按照规定,艾滋病致孤孤儿自被收养之日起,可得到民政部门提供的为期3年、每月130元的生活费;公安部门在办理收养孤儿的户口迁移时,不收任何费用;有关部门要免费为收养孤儿公证,免费为收养当事人进行体检;孤儿进入新家庭后,一切待遇与收养家庭成员相同,农村家庭所在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及时为其划分责任田和宅基地。 在集中供养方面,河南省已在20个艾滋病高发乡镇建立了“阳光家园”。目前,已有部分艾滋病致孤人员入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