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龚建平的报道应当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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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11:44 京华时报 | |||||||||
作者: 朱慧松来源: 新闻主体:据本报报道,中国足协原裁判、因受贿而入狱的龚建平11日凌晨因病去世。对于龚建平的病逝,足协新闻发言人表态说,对此,我们不做任何评论,我们应该让他入土为安。
由于龚建平的特殊身份,媒体对其去世做一些报道确有必要。但不少媒体在报道中却显得很不厚道,甚至是对亡者的不尊重。《“黑哨”龚建平病故》、《“第一黑哨”龚建平昨死于血癌》、《“黑哨”遗体被人偷拍》这些的标题频频见诸报端。 龚建平是不是有罪?当然有,其受贿37万元是事实,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仅从个案来说,龚建平案件的审判是公正的。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但我们也应看到,龚建平的所作所为受到足球圈大环境、潜规则的影响。如果放眼整个足球圈乃至体育界,龚建平身上又有一种浓烈的悲剧色彩。在其之后,圈内没有任何一个人因为同样的原因而锒铛入狱。再天真的人也不会相信中国只有龚建平一个裁判收了“黑钱”。 同样不容否认的是龚建平确有悔过表现,在事发前他曾主动写下“忏悔信”并退了4万元赃款。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正是这封“忏悔信”和4万元赃款使其彻底“暴露”。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至今守口如瓶者却逍遥法外,甚至还可能在足球圈内“呼风唤雨”。从这层意义上说,龚建平未尝不是一个牺牲品。 龚建平几年前还在球场上英姿飒爽,应该说身体还是不错的,但现在说走就走了,虽说是死于疾病,但深层的原因恐怕还是与这几年的境遇有关。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因病故去,意味着案件执行的终结。因此,龚建平在去世后,已经不再受到法律上的追究,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却频频打出“黑哨病故”、“第一黑哨死于血癌”的说法就不够厚道,也十分不妥。毕竟“黑哨”带有耻辱性质,而媒体是不应把这种称呼永远钉在耻辱柱上的。 中国有句古语叫做“死者为大”。这是一种善良的传统心理,对于死者讲求宽容,哪怕他做过一些错事,也不应对其生前的事情做过多渲染。何况,龚建平案具有众人皆知的特殊性。因此,宽容与厚道应当是媒体在龚建平病逝一事中的报道取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