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车票据牵出“金库大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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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16:27 吉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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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13日,记者在长春市公安局获悉,该市刑警支队二大队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地破获了“5·13”系列盗窃金库案,犯罪嫌疑人李国栋、姜洪山被警方抓捕归案。 5月14日8时,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兴隆山镇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公司报案,称该公司财会室发生一起撬盗金库案件。此案引起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刑警支队二大
侦查员开展调查时获得一条线索,被盗单位的员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了两张租车票据,租车人名叫于某某,租车时间分别为2004年5月9日、5月11日。民警马上分头对票据上面留下来的租车单位及租车人于某某开展调查。经查,于某某,今年33岁,家住绿园区,曾因抢劫罪被判刑,2003年出狱。据他讲,是为一个叫李国栋的朋友租的车。侦查员很快查明,李国栋,今年33岁,家住长春市双阳区羊圈村黑瞎岗子屯。1993年,李曾因抢劫罪被判刑10年,1999年4月出狱。2001年2月,他又因盗窃金库未遂被劳动教养一年。种种迹象表明,李国栋具有重大嫌疑。 6月17日,侦查员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将李国栋抓获。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李国栋对“5·13”撬盗金库案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了伙同狱友姜洪山在长春撬盗金库作案10余起的犯罪事实。姜洪山,今年37岁,家住绿园区青年路,1998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3年,2001年获释。6月20日,警方将其擒获。 原来,李国栋出狱后,恶习不改,一直寻找机会再次作案。2003年12月份,他遇到了臭味相投的姜洪山,二人一拍即合。经过一番预谋后,他们决定撬盗金库。截至5月13日,他们先后在长春、磐石等地连续作案10余起,盗得现金4万多元,赃款全部被他们挥霍。现李国栋、姜洪山已被刑事拘留。(记者 王险峰 赵联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