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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提高 山东有权恢复强制婚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17:21 胶东在线

  民主与法制时报讯据6月30日《工人日报》报道,鉴于全省婚检工作所处的停滞或半停滞状态,旨在防止可能出现的婴儿出生缺陷比例大幅度上升,山东省卫生部门正在向省政府建议,在全省范围内恢复“强制性”婚检。

  笔者认为,省级政府无权作出决定,恢复在本省内的强制性婚检。从本质上讲,政府对公民进行婚姻登记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结婚证则是类似于许可证或执照的行政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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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任何公民在没有取得结婚证之前而共同生活的,即使以夫妻名义同居,在法律上也不存在夫妻关系,不能形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而我国的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对婚姻登记的程序及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婚姻登记应提供的材料中仅规定了“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书面声明”两项,当然婚姻登记许可的条件还有必须达到法定的婚龄。很明显,在全部婚姻登记程序和条件中根本就没有规定婚检是必经程序,因此,婚检已经不作为婚姻登记这一行政许可的法定要件了。

  按照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已经设定行政许可的,省级政府有权制定的规章可以在设定的行政许可范围内,对实施作出具体规定。但规章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该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不言而喻,如果省级政府为了实施《婚姻登记条例》中的结婚登记条件,而增加“强制婚检”内容,实质上是增设了违反该行政法规的条件,不仅违反《婚姻登记条例》,也违反《行政许可法》,是双重违法行为。

  自从去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各地卫生部门一再发出警示,声称婚检率趋零,严重威胁新生婴儿的健康,可能导致新生婴儿出生缺陷率大大提高,影响我国人口的整体素质。但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多数地方的卫生管理部门总是在有意无意地呼吁走回头路,重新恢复“强制婚检”,几乎没有哪个地方的卫生部门向政府提出更进一步的合理化建议。人们不禁要问,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只有强制婚检一途吗,除此之外,卫生部门就黔驴技穷、没有别的高招了吗?

  其实,面对自愿婚检率的探底,已有个别地方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如浙江舟山市的一个区政府就大胆实行了婚检的福利化,公民婚检政府埋单,有效地化解了自愿婚检带来的各种矛盾,不仅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也在全国范围内受到好评。事实充分说明了,要提高婚检率、把好人口素质第一关,并非只有强制婚检一条路。而降低新生儿缺陷率更不止婚检一道关,在这个问题上,孕检比婚检还要重要,因为婚检对于保证新生儿健康多少有些隔靴搔痒的味道。因此,我们的卫生部门丝毫没必要抱残守缺,死守着“强制婚检”不放,应该拓宽思路,向政府提出科学、合理、合法的建设性意见,以促进政府科学决策。

  总之,省级政府无权恢复“强制”婚检,卫生部门也不应向政府提出恢复“强制”婚检的建议,因为这个建议是违法的。 (作者李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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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卫生部门向省政府建议:恢复“强制性”婚检

  工人日报讯 (记者 孙覆海 通信员东方)日前,山东省儿童健康状况通报会在济南举行,山东省卫生厅有关人士指出,目前婚前医学检查处于停滞状态,会为今后出生人口素质埋下隐患,建议尽快恢复“强制性”婚检。

  据了解,自1993年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省婚前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以来,全省广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到2002年,全省婚检率达到82.66%,其中城市82.91%,农村82.36%。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婚检疾病检出率为8.37%,呈上升趋势。检出的主要疾病有:生殖系统疾病49.3%、内科系统疾病18.93%、传染病16.59%、性病4.07%、严重遗传病0.92%。婚检疾病检出率城市高于农村。

  “虽然这些数字说明了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去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发布以来,全省婚检工作就处于停滞或半停滞状态。以济南为例,至今只有5对新人作了婚检。”山东省卫生厅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处处长张爱国说,由于婚检证明不再成为婚姻登记的“硬杠杠”,婚检自然开展不下去。

  让山东卫生部门担忧的是,不婚检,肝炎、性病甚至艾滋病等患者可以通过结婚生育造成疾病的传播,严重的甚至影响下一代,使婴儿出生缺陷的比例大幅度上涨。“其实在国外,婚检也是自愿的,但很少有人不去婚检,因为这既是对自己也是对对方负责,更是对后代负责。”张处长说,如在婚检时发现疾病,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即将结婚的新人进行生殖健康知识和卫生指导,教给他们如何防病,确保后代健康。

  据张处长介绍,目前山东省卫生部门正在向省政府建议,在全省范围内恢复“强制性”婚检。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推出了婚检“自助餐”等多种服务,吸引新人进行婚检。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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