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信访办宣布即将引入听证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21:1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四川新闻网 7月1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政府信访办了解到,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积极听取群众的意愿与诉求,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与公开,加强信访工作的行政监督作用,成都市政府信访办在近期即将引入听证制度,推出《信访办听证暂行办法》。
据成都市信访办综合处薛志勇处长向记者介绍,《信访办听证暂行办法》其实酝酿已久,目前该办法正处于审批之中,预计在短期内将会向社会公布。 薛处长告诉记者,该办法公布之后,信访办接受群众上访,在做出处理意见与建议时,将会要求有关责任各方代表必须到位参加听证,从而避免了以往信访处理工作中的责任方缺位的问题,以便及时处理群众信访过程中提及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从而提高信访处理结果执行力度。 成都市政府信访办工作引入听证制度,是对信访工作的积极创新。不久前,将律师引入信访工作以及信访办网站的开通都是成都市信访工作的系列创举,正是在这种不断尝试与创新之中,成都市信访办的工作才会越做越好。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以下简称各级行政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