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延时 打工学生吃不消 提出辞工 单位拒付其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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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2:2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暑期大学生勤工俭学,结果用人单位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学生吃不消后提出请辞,结果该单位竟不愿支付学生的工资——昨天,舒城几名学生就此致电本报。 据舒城县一位姓李的学生介绍,7月8日,她和另一名同学,通过一家中介所,到一电脑学校打工。“按照用人单位招工简章,她负责信息咨询工作,工作时间从早晨7时至中午11时,下午3时至晚上7时。”姓李的学生说,然而工作几天后,用人单位在没征求她们同意的
“不仅工作时间延长了,中间的休息也缩短,而且工资不变。”李同学说,她每天在街头做咨询服务,改动时间之后大中午吃饭时间都站在太阳底下,这令她吃不消。考虑再三,她与另几名学生找用人单位,准备辞职不做了,然而用人单位却拒绝支付她们一个星期的工资。 记者昨天就此咨询了舒城县劳动监察部门。据介绍,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学生打工工资,如确定有需要改动工作时间,要与打工者协商,征得其同意,或增加其工资。 据了解,李同学她们打工没与用人单位签有协议,劳动部门调查起来比较困难。有关部门介绍,因为暑期打工期较短,所以很多学生没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部门处理起来就比较棘手,因此,暑期打工学生勿忘签书面协议。 (李军)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