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下月起实习车悬挂统一标志(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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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6:5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悉,该标志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式样,由湖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监制,驾车时贴上,收车后可取下,使用十分方便。新驾驶员在实习驾驶时,将“实习标志”贴在车身尾部的醒目位置(左图),便于行人或其他车辆驾驶人看到后,预先采取避让措施。 据悉,机动车驾驶员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实习驾驶员悬挂标志,目前在全国尚属首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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