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评议与局长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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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7:1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2003年3月26日,广元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决定:免去阎川安广元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一位知晓内情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阎川安是通过人大常委会的评议被免职的。 时光倒回至2002年11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广播电视局局长阎川安进行述职评议。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中央、省驻广单位负责人,市级各部门主要负
阎川安述职结束后,赵子华委员首先发言。他充分肯定了阎川安担任市广播电视局局长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阎川安工作目标有时脱离实际,工作方法比较简单,统筹决断能力不够强;局领导班子没有形成合力,战斗力不强;没有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进行有效的管理,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内、外环境不宽松。 王安举委员说,阎川安讲的多落实的少,表态多兑现少,对县区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工作计划性差,作为广播电视局局长,他不称职。 郑建凡委员认为,阎川安为政清廉,是个好同志,但缺乏统揽全局的能力,不是一个称职的广播电视局局长,建议市委对他的工作进行调整。 无论是代表调查组发言,还是个人发言,大家普遍认为阎川安作为广元市广播电视局局长不称职,建议调整他的工作。2003年春节后上班不久,广元市委常委会议决定,调阎川安到市直机关工委任职,建议按有关程序免去其现任职务。3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依法免去了阎川安的局长职务。 何永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