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助学金政策(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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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7:45 潇湘晨报 | |||||||||||
张湘涛副市长在启动仪式上发言 目的:让特困学子走进校门 改革开放以来,长沙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受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和自身条件等限制,长沙市仍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目前,长沙市农村有23万特困人口,城市有11万特困人口。在上述特困家庭中每年有4000-5000名子女通过自己勤奋刻苦的努力而考取了大学。但不少孩子都因高昂的教育费用而失去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此现象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也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应该为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因此,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从今年起,对特困家庭子女进入高校学习深造予以救助。 措施:政府出资500万 2004年6月,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长沙市城乡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金暂行办法》,自6月4日起施行。这为实施城乡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 助学金将按“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学校扶助、家庭自筹”的原则构建,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以确保助学金来源稳定,同时发动社会各界积极为助学金捐赠。 标准:每次救助1000-3000元 助学金救助为一次性救助,每次救助标准为人民币1000-3000元。特殊情况下经助学金评审监督委员会批准,予以适当提高。 管理:成立评审监督委员会 助学金在长沙慈善会内设立专户,其管理及使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稽核。市政府成立由市农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总工会等单位负责人及捐款人代表组成的“长沙市助学金评审监督委员会”,负责助学金的监督、评审。慈善会每年做出年度报告,交评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向捐款人公布。 发放:直接汇往学校 据长沙市慈善会办公室主任陶鑫介绍,在以往的助学行动中,曾出现过家长将助学金挪作他用,并没有真正帮助到学子就读。助学金如何发放到每个学子身上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张湘涛指出,为保证助学金用到刀刃上,助学金由长沙慈善会秘书处发放,直接汇往救助对象就读的大学缴费账户。 给捐助人荣誉 捐50万元以上可命名助学金 张湘涛指出,为呼吁社会各界对助学活动捐款,进一步扩大助学金总量,更广泛地救助长沙地区的寒门学子,《办法》中特意对社会各界捐款制定了一定的鼓励政策,助学金捐款人不限民族、国别、地区以及信仰,不限法人或自然人。凡一次性捐款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等值外币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其名称命名该助学金。凡一次性捐款1万元以上或等值外币的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成为长沙慈善会的团体会员;个人捐款人民币500元以上的可成为长沙慈善会的个体会员,并可参加助学金管理会,对助学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捐助人和受助人面对面 为了使捐助更人性化,更透明化,文件中指出,助学金捐款人有权选择受助对象,有权了解受助对象,有权了解受助对象基本情况,有权与受助者见面,并关心其学习和生活情况,助学捐款人有权以会员身份参与长沙市慈善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助学金捐款人有权隐匿姓名,有权委托他人代理处理有关捐赠事宜。 本报记者 周华平 实习生 谷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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