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医疗服务收费“涨声”又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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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8:20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张小川实习生刘江)随着卫生部要求各地在今年年底前全面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时限的到来,上调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再度被提上省物价局的议事日程。据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我省医疗价格调整方案已基本成形,近期将上报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讨论,形成最终意见后,予以执行。 1661项手术类、护理类项目价格将调高
早在2002年12月27日,我省曾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召开听证会,但因种种原因影响,调整结果至今尚未出台。目前,已经基本成形的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总体思路是: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由现在的政府定价形式,改为政府指导价;同时,调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项目的价格。 据透露,将被列入此次调价范围的包括1647项手术类项目(含麻醉17项)、14项护理项目、23项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其中1661项手术类、护理类项目价格将调高;降低磁共振扫描、CT、彩超等23项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其他医疗服务项目如挂号费、诊查费、床位费、注射费、检验费及中医诊疗费等基本维持现行价格水平。 据悉,在具体实施时,卫生主管部门将把全省非营利性医院分成3类确定指导价,先确定三类医院的中准价,二类、一类医院的中准价依次比三类医院递减15%;所有医院可以根据实际,在中准价15%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低收入群体利益得到照顾 1661项手术、护理类项目价格都将调高,只有23项大型设备检查项目收费降低,由此会不会带来患者就医费用剧增,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省物价局有关人士透露,调价后,全省县以上医院的患者,门诊每人次平均费用基本没有影响;但出院人次费用与调价前相比,将有所增加。这位人士肯定地说,医疗服务收费的调整,不可能导致患者看不起病。 考虑到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我省在上调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将对低收入群体实行收费减免政策。目前确定的方案是:对城镇下岗人员、低保对象及农村长期特困户等困难群体,减免幅度为浮动后最终价格的30%。 配套政策严控“两头翘” 喊了多年的药价还没有降下来,医疗服务价格“涨声”又响。针对市民普遍担忧的药价、医疗服务价格“两头翘”问题,有关负责人说,我省将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进行多头严控。目前,我省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关于城镇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成本、价格检测体系;今年5月8日,省卫生厅也出台文件,要求所有医院必须把药品收入在医疗机构业务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下降5—8个百分点。 据悉,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非我省“首创”。2000年2月,卫生部等8个部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增设或调整诊疗费、护理费、挂号费;适当提高手术费、床位费;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适当放宽特需医疗服务价格。 (编辑 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