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手机随便照当心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8:26 沈阳晚报

  7月13日,家住和平区的张小姐向记者讲述了一件自己经历的事。

  张小姐日前和母亲在太原街的一家快餐店吃饭,旁边座位来了两个女的一个男的,一起吃饭。那个30多岁的男子不知何时把能拍照的手机掏了出来,对着正在吃饭的张小姐的方向拍了起来。张小姐只听见“咔”的一声,便抬起了头,发现这个男的对着自己还要再拍照。她十分愤怒,而对方男子居然一脸的不在乎。

休闲游戏一网打尽 工作與生活如何大不同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财富之旅诚邀商户加盟

  张小姐说:“这种事情报案有点不值得,更不想惹气生!”她回到单位,把经历讲给同事们听,同事们说这样的事情报案处理也比较麻烦,但若有人把图片传到非法网站就麻烦了。

  记者与公安部门的同志取得联系,据介绍,市民被手机偷拍后,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几乎没有。多数手机拍照是偷拍,当事人可能根本不知情,即使当事人发现自己被偷拍也多选择双方私下解决。但若偷拍者将照片用于伪造证件,或是制作成淫秽物品等,警方将介入调查。

  据辽宁圣法律师事务所的梁宏九律师介绍,偷拍是一种侵犯公民肖像权和隐私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0条及《民法通则》第100条都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公民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予以严格保护。本报记者刘佳实习生王旭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重庆井喷事故公审
2003年审计报告
部分省市陈化粮调查
伊武装绑架菲律宾人质
长春人质事件
第15届世界艾滋病大会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激战 亚洲杯
时政类媒体文章荟萃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