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鼓篇:警察何以成“烂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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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8:4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央视日前的一则报道有这样一个“细节”:湖南怀化市溆浦县的公路规费征稽所上路检查机动车规费征缴情况,工作人员拦住了一辆挂着假冒牌号的吉普车,此时,车上下来一个赤膊的人,恶狠狠地说:谁敢扣我的车,我就搞死他!目睹此景的百姓事后对记者说,当时大家以为是社会上的“烂仔”,因为只有“烂仔”才会是这个形象,才会说出这样的话。后来才知道,赤膊者及他的同伙竟然是警察。
“烂仔”者,社会上之混混、流氓是也。警察则是维护社会治安、专治这些“烂仔”的人,可谓是“烂仔”的天敌。当天晚上,几十名警察握枪持棍冲到征稽所大打出手。用当时在场百姓的话说,那场面只有在电视剧里黑社会团伙打斗、火并时才能看到。由此可见,百姓把这些警察当成“烂仔”,实在并没委屈了警察。 那么,原本是“烂仔”的天敌,为什么他们的行为如此像“烂仔”呢?看看他们的顶头上司———所长、局长的所作所为,大致可以明白。 当记者问桥江派出所(就是那个赤膊上阵的警察所在部门)所长,从来没有缴纳交通规费的车辆上路是否违法时,这位所长的回答竟然是“不知道”;当《焦点访谈》的记者从北京赶到溆浦,并且把这件在当地引起轰动、几乎是家喻户晓的事件了解得清清楚楚时,县公安局的一位负责人竟然回答说,他不清楚,还没有去了解这件事。 我们当然不会相信这位所长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更不相信那位负责人连他下属如此“轰轰烈烈”的行动都“不清楚”。而这一切都只能是“包庇”的出色表演罢了。 人们常说,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就目前的监督机制而言,要百姓监督也好,舆论监督也好,最终都必然落实到警察队伍内部的管理上。然而,如果我们允许这样的“包庇秀”在警察队伍中上演,那么,外在的监督怎么能不打折扣呢? 在全国公安系统开展向任长霞学习活动之际,溆浦县的一些警察竟然用自己的行为将自己扮演成“烂仔”,这恐怕不能不让我们深思。如何有效监督警察手里的权力,这实在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