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特大井喷事故6嫌犯昨“过堂”(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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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9:07 石狮日报 | |||||||||||
这6名对“12·23”特大井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石油钻探公司原副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钻井12队原队长吴斌;原录井工肖先素;四川石油管理局钻采工艺研究院定向井服务中心原工程师王建东;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12队原技术员宋涛;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12队原副司钻向一明。 审理中,公诉人宣读了长达10页的起诉书,法庭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吴斌、王建东、宋涛、吴华、向一明、肖先素等6名被告人先后进行了法庭调查。 公诉机关出示了5部分证据,仅出示证据就用了近4个小时。 据了解,15日法庭将继续进行审理,预计庭审将进行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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