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艾滋遗孤可家庭寄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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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9:0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肖萍)记者近日获悉,为全力配合全省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的推行,广东省民政部门将陆续推出艾滋病孤儿寄养等制度。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已故艾滋病患者遗留下来的孤儿和孤老的救助工作将是民政部门的工作重点。该负责人透露了正在商议中的救助方案:首先鼓励亲属和社会收养孤儿;其次积极推广家庭寄养,参照《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寄养家庭一定的物质
对于已感染艾滋病毒的孤儿,通过小家庭式的家庭照顾模式进行相对集中的安置;对于不能实行收养和家庭寄养的儿童,结合农村敬老院和城市社区服务机构的建设情况,改建或新建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收养服务机构,对部分孤儿进行相对集中的安置;对农村居民符合救助条件的已故艾滋病遗孤实行五保供养;对城镇地区已故艾滋病患者遗孤,根据救助对象情况,分别给予全额享受和差额享受低保金待遇,其中的“三无”人员符合条件的由福利机构依法供养。 据统计,广东省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居全国第5位。专家估计广东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约3万人,但目前统计的数字仅5000多人。(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