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风暴:鞍山电业局长挪用3亿公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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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9:09 金羊网-新快报 | |||||||||
“用国有的鸡,生个人的蛋” 新快报讯(钟欣)国家审计署官方网站昨天刊登审计署沈阳特派办的文章,对查处鞍山电业局局长陈忠一等挪用巨额公款案作了披露。文章全文如下:2003年10月,中纪委、审计署、国家电力公司根据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成立“902”专案组,查办辽宁鞍山电业局局长陈忠一及副总会计师涉嫌挪用巨额公款的案件。
账外账户截留3亿多元 2003年3月,审计署指派沈阳特派办对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审计人员发现,公司数据库中多个账套并存,大量资金在自己的几个账户里互相流转,有大量资金收支“空中飞”。 经查询发现,电业局在财务公司开户的8个账号并没有在电业局提供的账号之内。对此,电业局局长陈忠一“主动交代问题”,承认了公司人为调节线损、截留转移收入的事实。经查证,自1996年至2002年末,电业局开设账外账户多达20个,共计截留资金33685万元。 空壳企业欠电业局8000万 审计人员发现电业局与鞍山电业钢窗厂有大量资金往来。1998年2月至2000年12月31日,电业局借给电业钢窗厂资金累计37050万元,至2002年12月31日,累计有8000万元未归还,其中6000万元是电业局从银行贷款,然后转给电业钢窗厂,由钢窗厂偿还利息。 调查结果出人意料:电业钢窗厂厂长李殿禄同时是辽宁泰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该公司是由李殿禄和其家人成立的。而这个电业钢窗厂是1993年已停业的空壳企业。电业局资金进入钢窗厂的账户后,都迅速转入辽宁泰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此8000万元,电业局局长陈忠一及副总会计师赵扬称是经过集体会议讨论,与电业钢窗厂联合投资经营房地产项目。但审计人员发现,8000万元都直接或间接地投入了两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于项目受挫,致使电业局面临投资损失。 审计署以审计要情上报中央后,受到了高度重视,得到了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 一切迹象说明,陈忠一擅自决策、赵扬暗中运作,两人严重渎职。 经过对37050万元资金用途的追踪调查,事情终于渐渐明晰:辽宁泰隆集团向银行短期借款进行经营活动,然后在月末通过钢窗厂向电业局借款还银行短期借款,月初再次从银行借款归还电业局,从而达到“用国有的鸡,生个人的蛋”的目的。 3人已被逮捕 2003年10月,“902”专案组成立。在铁证面前,陈忠一和李殿禄交代了陈忠一和赵扬收受李殿禄贿赂,由陈忠一擅自决策、赵扬具体操作,挪用公款借给李殿禄资金的问题。 2003年11月18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对陈忠一、赵扬、李殿禄涉嫌共同挪用公款犯罪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对前两人刑事拘留。12月1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将3人逮捕。(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