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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资委提出建议强化执法推动治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9:17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为进一步通过执法手段推动淮河流域治理,全国人大环资委建议,今后,对淮河流域环境违法行为中触犯“刑法”的事件,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能简单罚款了事。对于出现严重污染事故的地方,要追究地方政府领导的责任。

  全国人大环资委有关领导提出,我国新“刑法”专门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部分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但是几年来,沿淮4省对那些重大污染事故均没有运用“刑法”的条款来提起公诉。企业排污守法没有鼓励,违法缺少压力。周口莲花味精厂曾因为修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修建排污暗管,被国家环保总局和证监会处以1000万元的高额罚款,并处理了10多名责任人。但今年在执法检查组到达前后,这家企业却再次偷排大量污水。

  全国人大环资委不久前讨论通过的《关于检查淮河流域豫皖苏鲁四省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对治淮10年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报告指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目前水质与目标要求还有差距,这说明淮河的水污染防治有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

  全国人大环资委有关领导认为,淮河治污取得了很大成绩。如果没有这10年的努力,淮河绝不会是现在的样子。可是另一方面,污染反弹的背后是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怪现象,重点污染源偷排依旧十分严重,受地方保护主义、片面和错误的发展观影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依然存在。

  辛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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