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妥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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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9:43 开封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谭俊灵报道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以顺民心、消民怨为根本目的,成立了有纪委、控申、法制、督察等单位领导参加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督办组,通过制订方案、出台措施、建立机构,自查自纠清除影响公安队伍形象的违法违纪蛀虫,从而使我市公安系统涉法上访案件及时有效地得到了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介绍,督办组经深入调查共摸排出涉法上访案件245起,截至目前已查结230起,其中查结赴京上访案件20起、赴省上访案件18起、到市县(区)上访案件192起,查结率为94%。从中纠正错案3起,劳教1人,处
2000年8月,两名男女青年恋爱期间同居时被兰考县刑警大队带走,认定为“卖淫、嫖娼”,并处7000元罚款。今年3月,女青年王某到兰考、开封两级公安机关控申部门反映冤情,引起了市公安局教育整顿办领导的高度重视,通过调阅卷宗、走访调查,结果发现该案缺少证据、定性不准。兰考县公安局根据市局意见对此错案及时进行了纠正,撤销了对二人的治安处罚裁决书,退还了罚款。2004年3月23日,开封县公安局在郭满上访一案告知会上,明确指出民警在处理郭满1997年殴打他人一案中有多处程序违法、收集证据不合法、处理显失公正等问题,当场宣布撤销对郭满行政拘留15天的治安处罚裁决书,并向郭满道歉。此举受到参加告知会的盛市、县、乡人大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