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医保资金 宣汉县原医保局长被判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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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9:54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成都7月14日电(任硌、谢朝平)记者从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每次花1万元外加1部手机嫖宿“处女”的四川省宣汉县原医保局局长王凯贪污、受贿一案业已审结,宣汉县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王凯有期徒刑12年。 2003年6月,有群众向宣汉县公安局举报县医保局局长王凯经常在外嫖宿,并曾两次以
宣汉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王凯在担任县医保局局长期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虚开假医药费审核单和加大医药审核单核销金额等手段,贪污医保资金18.9万余元,王凯实得赃款16.2万元,采取收受回扣的手段受贿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应数罪并罚予以惩处,检察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