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受贿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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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10:16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杭州7月14日讯据《检察日报》报道,7月13日上午,47岁的浙江省海宁市原副市长马继国因涉嫌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押上嘉兴市中级法院审判庭接受审判。 据嘉兴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6年至2004年2月,马继国在先后担任海宁市农林局局长、海宁市副市长期间,利用分管交通、城建、重点建设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宋光曙等11人贿赂的财物106.7万余元,并为他们牟取利益。
另外,2000年7月,海宁市某公司取得该市一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商品房开发,该公司董事长宋光曙擅自让人调整设计方案,增加建筑面积。马继国滥用职权,违法签署意见,造成175.6万余元土地出让金违法免缴,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法院将择日宣布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