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5000万证券经理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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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10:43 新晚报 | |||||||||
北京消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交易管理部副经理,杨增海涉嫌挪用公款五千余万元案做出一审判决,法庭认定被告人杨增海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杨增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将筑高集团、中建一局四公司的委托资金5060万元擅自以他人名义转入在方庄营业部、海南省证券公司北京营业部开立的账户用于个人进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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