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孩骗婚赚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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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11:1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刚满18岁的贵州女子王某利用骗婚赚钱,日前被顺昌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2月初,王某与人合伙共谋,化名陈幺妹、陈丹,到顺昌县以结婚为名骗取钱财。
在同伙的介绍下,王某先与秀溪村村民毛某认识并订婚,约定由毛某给付王某及介绍人16000元,并预付金2000元。 随后,由于毛某觉得与王某不合适,主动提出分手,并要求退还订金,王与同伙退还了订金1500元。 2月18日,被告人王某又在同伙的介绍下,与路马头村村民许某认识,约定结婚时由许某给付王某及介绍人16000元。 次日,王某用事先伪造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许某到当地政府领取了结婚证,许某将16000元交给王某,王某将钱拿给同伙并分得赃款6000元。 N本报记者 阮友直/通信员/廖林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