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绿色生态建设补偿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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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11:16 北京日报 | |||||||||
市委书记刘淇主持会议 本报讯(记者孙玉山)昨天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关于提高城市绿化隔离地区和“五河十路”生态林占地补偿、养护补助标准及建立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市委书记刘淇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进一步搞好环境绿化,实行养山就业、规范补偿、以工代补、建管结合,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推进山区林业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会议确定,城市绿化隔离地区和“五河十路”生态林实行市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绿化建设的有关政策,适当调整提高对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生态林的占地补偿及养护费补助标准,建立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补偿范围主要是依据国家生态林划分标准,经市区划界定的山区集体所有的生态林。补偿标准根据全市山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管护人员将实行月工资。 会议认为,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全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全面、统筹、协调发展,大力推进绿化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2000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加快城市绿化隔离地区和“五河十路”绿色通道建设的决定,并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城市绿化隔离地区和“五河十路”绿色通道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推进了绿化隔离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化进程。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寻找建立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保护生态,促使山区农民养山就业的有效途径,从而巩固绿化成果,实现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系统的良性循环。 会议指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搞好城市绿化隔离地区和“五河十路”及山区生态林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必须保护和实现好农民的根本利益。通过提高补偿、补助标准和建立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将使为首都生态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广大农民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实现山区农民由“靠山吃山”向“养山就业”转变,拓宽农民的致富渠道,保护好首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