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药店”属违法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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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11:2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周健森)目前在网上随处可见的所谓“网上药店”,全部都属于违法经营。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对外界发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网站发布药品信息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 此次国家药监局将网上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其中前者可提供有偿药品信息,而后者则只能提供共享的公共信息。国家药监局还对网站所发布药品
记者也了解到,随着《互联网交易信息管理办法》日益浮出水面,今后对网上售药的经营开放也有望提上议事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