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暴雨之灾不能全部嫁祸于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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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11:55 新京报 | |||||||||
作者:于平 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引发了人们一系列反思———气象预报的准确性,灾害天气的预警机制,城市排水系统的老化,灾害应急机制的缺位……这些反思非常必要和及时。但是这些反思都是对物———制度和硬件———的反思,独独缺少了对人的反思。
纵观诸多天灾,我们常常能发现人祸的影子。北京这场暴雨,固然是一场天灾,但是难道我们不能从中看到人祸的因素吗?面对灾难,我们不能总是嫁祸于天,我们要敢于反思我们人的不足。 在北京这场天灾中,人祸的影子所在多有:许多单位都设置了防汛电话,但不少电话却打不通;很多新建居民小区未按标准新建排水设施,没有人来纠正;市政施工留下隐患,许多路面出现塌陷;由于没有得到及时加固和维修,大量房屋漏水和坍塌……无独有偶,在7月12日上海的一场狂风暴雨中,气象部门虽然及时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但“警报”的威力却在层层传达中被一点点削弱,最后发挥出的预警功能几乎是所剩无几;许多工地的简易房由于建设质量差,导致被风吹得支离破碎,成为了“空中杀手”,砸坏了车辆,砸伤了人;工地的塔吊因抵抗不住大风而倒塌,砸坏了房子,砸死了人,砸断了电线导致大面积停电…… 假如当初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能够履行好监督的责任,“居民小区未按标准新建排水设施”这样的事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呢?如果市政部门严格进行道路施工的验收,会不会有那么多路面因为经不住暴雨而塌陷?如果房管部门在7月雨季来临之前,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和修缮,会不会有那么多房屋漏雨或坍塌?同样,如果相关部门提高责任心,黄色预警信号是不是应该发挥更大的功效?如果城建管理部门,加强对工地临时房屋和工地塔吊等设施的监管,伤亡事故发生可能性是不是就会降低到最小? 因此,不管北京还是上海,暴雨之所以能成灾害,除了天灾之外,还有太多的人为因素。大自然偶然“发威”,就把我们城市运行中种种人为的弊端暴露得一览无遗。 要想避免极端天气成“灾”,我们首先要想尽办法杜绝人祸。 而杜绝人祸的最好办法就是,将人的责任心与人的利益、前途捆绑在一起,对所有失职的人进行问责。不过遗憾的是,暴雨之灾后,各方都把重心工作放在了纠正、整改等事后弥补的工作上,这固然没错,但是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对失职部门和相关人员的问责。 之所以要问责,最终目的不仅仅是要处罚某个部门或者个人,也是为了对民众有所交代,更是为了达到一个警示效果———任何一个部门和任何一名公务员,不把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危放在心上,不对城市公共设施承担责任,就必须付出沉重代价。当问责———这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于官员们的头上时,相信每个人在天灾来临之际都不敢有丝毫倦怠懈怠。倘如是,我们虽然不能完全避免天灾,却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