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害苦购房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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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14:0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原本预订好的房屋面积猛增10%%的公用面积,作为小区卖点的“临河绿化带”也因故取消。昨天,近百名购房者聚集在无锡阳光城市花园门口,要求开发商给他们一个说法。 记者刚到现场,情绪激动的业主就争相向记者介绍情况。一个姓孙的先生告诉记者,去年9月他交了5万元定金预订了阳光城市花园26楼一户153.03平方米的房子,今年6月8日该
记者找到了阳光城市花园的李顾问,他这样跟记者解释:“无锡以前没造过30层的住房,因此原来的面积都是用11—18层的系数1.17乘的,而后来他们发现搞错了,现在根据房产局产权监理处测绘面积为准。”他的这番解释丝毫不能让业主满意,很多业主指责开发商是赤裸裸的“强买强卖”,如果当时知道有这么多改变根本不会买,但现在要退房根本买不到原来价格的房子。 无锡金汇人律师事务所的荆文律师告诉记者,在这件纠纷中,开发商和购房者原先签订的合同可认为是欠缺的合同,当条件符合时即开发商已取得销售许可证了,合同可追认为合法,因此业主们的权利可以根据预订书予以保障。 记者随后采访了无锡市房管局产权监理处的有关人员,他告诉记者:很多开发商在还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已经卖房,而很多心急的购房者纷纷下定金签预订书。7月15日实施的《无锡市商品房销售管理细则》明确规定,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禁止一切以预约、预订等方式的变相销售行为,违者将责令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但是这样的处罚只是对开发商处罚,但无法弥补购房者的损失。购房者要想讨回公道最好通过诉讼程序。(沈原王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