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对领导干部拖欠公款进行集中清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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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16:30 陕西日报 | |||||||||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按照财政部、监察部的要求,我省近期将集中时间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和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问题进行清理纠正。 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省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已联合发文,要求各级抓紧开展清理纠正工作。本次清理对象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清理范围包括:领导干部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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