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案件有变化,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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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0:07 新文化报 | |||||||||
本报辽源讯(记者 李志刚李季)一方称被强暴未遂,一方称被“讹”8000元,这起离奇案6月9日在东辽县法院开庭,但因被告人张莉情绪激动导致病发,不能继续开庭,此案延期审理(本报6月10日曾做报道)。昨日,东辽县人民法院一审裁定,准许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张莉称,去年11月28日,邻村20多岁的王春在她家拿刀威胁要强暴她,王春被赶走。
王春的陈述证词称,事发当日,张莉让他捎东西,他来到张莉家,拿水果刀是要削苹果,并没要强奸张莉,是张拽他硬往炕上拉。因张莉以前曾讹诈过别人,他当时就怀疑张莉要讹他,就掰开张的手回家了,随后张莉的家人找到他,要求赔偿。 7月9日,公诉机关以本案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向东辽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同日,东辽县人民法院也下发了刑事裁定书准许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强暴未遂”牵出“讹诈”官司》续新闻编辑:曲兆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