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亳州率先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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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0:4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记者昨天从省交通厅获悉,为全面治理超载,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我省确定公路载货汽车(不超限车辆)试行计重征收车辆通行费标准,从7月18日开始,先期分别在颍上、亳州两个收费站率先进行计重收费试点。 据了解,新标准将按照公平合理、大型车优惠、简便易行的原则,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计收车辆通行费。其中开放式公路收费站,车货总质量小于等于10吨的,按2元/吨车次计
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基本费率0.08元/吨公里,车货总质量小于等于10吨的,按0.08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5元/吨公里计收;车货总质量在10吨至40吨之间包括40吨的,按0.05元/吨公里计收。高速公路收费不足20元时,按20元计费,2.50元以下舍,2.51元~7.50元归5元,7.51元~9.99元归10元。 (孙昊 毛志遂)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