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向福州市政府索赔九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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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1:38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据《中国青年报》7月13日报道,中外合作企业福州鑫远城市桥梁有限公司最近将福州市人民政府告上了仲裁庭。仲裁请求标的总额为9亿多元人民币。合作企业告政府的理由是政府没有履行7年前的承诺,致使外商数亿投资血本无归。这个合作企业的中方是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占30%股份。外方是香港秀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占70%股份。7月6日,
7年前福州市政府出让咽喉要道收费站收费权引进外资,与香港秀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合资协议。外商出资8.4亿元,其中4亿元用于闽江四桥建设,4.4亿元支付给市政府财政专户,由政府支配,合作公司经营期限28年。福州市政府在《专营权协议》中承诺:市政府保证在9年之内,从南面进出福州市的车辆全部通过收费站。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保证收费时,保证外方除收回本金外,按实际经营年限获取年净回报率18%的补偿。今年5月,由于一条市区环线的开通,大部分车辆绕过了收费站,外商血本无归。外商说:“我们遇上了不讲诚信的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