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民领取款物要按手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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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2: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综合新华社电民政部负责人15日指出,救灾应急预拨资金主要用于紧急抢救、转移灾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救灾应急预拨金。 民政部指出,救灾应急预拨资金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实行有偿使用。救灾款发放使用的重点是重灾区和重灾户,特别是保障自救能力较差灾民的基本生活。
民政部强调,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坚持公开的原则。各级民政部门在分配救灾资金时要遵循公开原则,并将分配方案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基层发放救灾款物时,要将数额公开。在发放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灾民领取救灾款物实行专账管理,领取款物的灾民要签字按手印。 另据新华社电民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全国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通过这一社会捐助新模式,加强对城市困难群众的经常性生活救助。 慈善超市是指面向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低价销售或免费发放社会捐赠物品的救助点,已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翟伟 顾瑞珍)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