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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调查“八假公司” 谁在充当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2:09 新京报

  关注焦点

  宜兴市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公司),前身为宜兴市水利市政工程公司,因伪造私刻国家机关及企业公章8枚,骗取国家一级资质,人称“八假公司”。

  昨日,本报《核心报道》披露了申达公司资质造假,转制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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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丑闻。

  昨日下午,宜兴市委办公室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目前宜兴市纪委已牵头与市建设局、市水利农机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申达公司的情况展开全面调查。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达公司的市政一级资质肯定会被吊销,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另外,宜兴市将于近期对全市具有一级资质的同类企业进行全面清查。

  调查工作启动

  宜兴市委责成市水利市政公司检查造假行为

  “对公司改制过程中的问题我们确实不知道。”昨天上午,宜兴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许力夫告诉记者。

  据许力夫介绍,相关调查工作刚刚启动,目前正在梳理此案的核心问题,但工作人员尚未直接与申达公司负责人接触。

  据介绍,7月9日,宜兴市委已就申达公司造假丑闻召开了专题会议。据《会议纪要》记载,会议的决定包括:1、责成市水利市政公司对在申报一级资质过程中所涉及的造假行为进行检查;2、立即成立专门的联合调查组,对造假问题开展调查;3、从7月9日起暂停该公司利用一级资质参与招投标项目的投标资格;4、对全市其余13家具有一级资质的同类企业进行全面清查。

  许力夫介绍,调查工作7月13日正式启动。他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该公司的二次改制以及资质变化等问题,将成为调查的重要内容。

  申达公司资质将被吊销

  但有关负责人称,该公司可能会向政府索赔

  7月13日,宜兴市建设局几名工作人员赶赴南京,就申达公司造假问题向江苏省建管局负责人做了专题汇报。

  据宜兴市建设局局长金新华证实,目前该局已委派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内容涉及两大方面:向上级部门申报一级资质过程中的造假事实真相;利用一级资质投标、中标、施建的工程有哪些,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竣工、未竣工的)的质量状况如何。

  “我们正在对该公司承建的工程进行复查,毕竟这些工程关系国计民生。”金新华说。

  宜兴市建设局建管处的周处长介绍,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此次针对申达公司的调查报告必须在7月20日上报给江苏省建管局,7月25日上报给建设部。

  许力夫表示,目前调查组正在加快工作进程,但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不会对申达公司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

  “申达公司的一级资质肯定会被吊销,但这个决定最终得建设部做出。”市水利农机局局长陈冠平说。

  陈冠平同时也表示,一旦该公司一级资质被吊销,汪燕祥可能会向政府索赔,“因为企业转让时说的是一级资质,现在等于是转让方单方面毁约,所以还得政府买单。”

  资质造假是“公开秘密”

  新组建的联合调查组将对宜兴市其他同类企业资质进行全面检查

  “记者同志你老家也有建筑公司吧,你去调查一下,他们的资质肯定也有问题。”昨天上午,宜兴市委办一位主任在其办公室说。在申达公司内部,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则表示,“建筑企业的资质造假已经成了行业内公开的秘密”。正因为担心这个原因,宜兴市水利农机局一位官员透露,新组建的联合调查组将对宜兴市其他同类企业资质进行全面检查。

  根2002年2月底,原宜兴市水利市政公司的一次表彰会的备忘录记载,市水利农机局局长陈冠平曾公开表示,资质造假没什么大不了的。

  事实上,宜兴市水利市政公司的造假过程,得到了宜兴市水利农机局、宜兴市劳动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据新华社报道,在公司申报资料前,该公司到市水利农机局和局下属的几家企业去“借人头”,同时借到的还有与“人头”相对应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等。

  据不完全估计,上述部门为该公司提供的虚假、虚构人员的劳动合同、调动介绍信,超过百份。“而往往这些部门的下属单位如有需要,可以交叉提供类似的帮助。”一位知情者说。

  宜兴市水利农机局局长陈冠平在公司造假期间,兼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法人代表。工商局登记表明,宜兴市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至2001年7月方才变更法人代表。“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员工,宜兴市水利农机局对这家公司的造假行为是默认并给予支持的。”宜兴市水利农机局一位人士透露。

  宜兴市建设局作为其上报资质的最初一级台阶,也有帮助隐瞒情况的嫌疑。7月14日,市建设局局长金新华向记者承认,虽然他们没有质资主审资格,但确实应该对初审中出现的问题承担一定责任。

  谁在充当保护伞?

  宜兴市公安局一位警官称,公安机关早就查实了有关举报情况,但至今未能立案

  7月14日,宜兴市检察院的芮长检察官告诉记者,他们经过初审,认为此案尚未达不到立案的要求。而宜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长潘敏向记者解释,该案之所以至今未立案,“因为这不是经济案,是普通刑事案件。”他同时承认,未将此案移交刑侦部门。

  不过,宜兴市审计局2002年6月做出“宜审企决(2002)04号”决定显示,该公司第一次改制过程中流失的净资产达690.51万元,1999年至2002年2月间,公司瞒报国有资产1375.31万元。这显然与相关公安机关所解释的“不是经济案”不符。

  早在2002年2月,该公司内部人员就曾向宜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宜兴市检察院举报过。昨天下午,宜兴市公安局一位警官告诉记者,举报情况属实,而且公安机关已查实,但最终“因领导干预”,至今未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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