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吃包住能折抵最低工资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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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2: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根据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最低工资就是劳动者工资水平的底线,突破这个底线就是违法。对于这个硬性规定,有务工者在它的执行中发出了一些疑问。 在辽宁省最大的民工市场——沈阳鲁园劳动力市场,记者发现虽然多数务工者不知道最低工资的说法,但是他们能接受的工资底线都不同程度高于这个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一
记者发现,一家配件厂打着招“学徒”的牌子,将工资定在每个月300元,记者立即上前询问这家单位的“学徒”具体要做些什么。一位负责人坦言:“学徒”的学习就是在工作中进行,干活不会比工人少,只是熟练程度较差。当记者指出每个月300元低于沈阳市32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时,这位负责人回答,他们为“学徒”提供一日三餐和住宿,这些加起来已经远远高于320元了。 来自辽阳市的一名50多岁务工者告诉记者,她在一家个体幼儿园做勤杂工,每个月只给开工资200元。虽然包吃包住,但是这些食宿够不够折抵120元的现金呢? 辽宁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规划工资处处长佟宝风介绍,“学徒”只要在正常时间内工作,就应当视作与单位有劳动关系,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另外,根据劳动部的规定,只有高危、高强度等特殊职业的福利待遇应当额外支付,而普通行业的食宿费不属于法定福利,可以算成工资进行折抵,但是怎么个折抵法,目前还很难界定。沈阳市劳动局监察处负责人对此解释说,劳动者与单位用工前可以约定食宿算多少钱,这样就能明确一个月的工资到底多少,也就能够与以现金为表现形式的最低工资标准加以比较了。 (石庆伟 王炳坤)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