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宋留根特大涉黑团伙62名涉案人员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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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3:48 东方网 | ||||||||||
东方网7月16日消息:13日,河南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14款罪名,将宋留根、马献州、郝洪山等62名涉案人员,依法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昨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向媒体公布了这一消息。 宋留根涉黑团伙案件,2003年1月13日由郑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同年12月31日,郑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向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此前,许昌市检察院接到审查起诉的任务后,于2003年10月10日即组成办案组,先行介入,进行全封闭办案。经过
在郑州市公安局移送提请起诉的94名犯罪嫌疑人中,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了62人,其余32人另案处理。在厚达51页、长达3万字的起诉书中,该62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买卖持有、私藏枪支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非法经营罪,窝赃罪,包庇罪,偷税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等14款罪名。 据介绍,按照法律规定,该案应在7月底前一审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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