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灾区实行疫情每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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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4:2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7月15日电(记者蓝燕)鉴于近期我国湘蜀滇徽4省部分地区暴雨成灾,卫生部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部门,灾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疫情每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灾区一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或暴发不明原因疾病,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与规章的要求,进行
通知指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和完善救灾防病应急指挥机构和专业预备队伍,开展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各地卫生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历年灾情和传染病疫情特点,会同药监、发改委、财政等有关部门做好救灾防病必需药品、器械、物资、经费的储备。 相关专题:2004年各地防汛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