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刘昶可含笑九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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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5:25 时代商报 | |||||||||
凶手终审判死英雄刘昶可含笑九泉 本报讯 (记者 吴丹 实习生 秦巍)日前,杀害刘昶的凶手终审被判死刑。 今年1月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抢劫美日旅店并杀害见义勇为英雄刘昶一案进行宣判。
法院认为,孙立海为逃避追捕,持械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洪臣以暴力手段抢劫私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两人都曾有盗窃犯罪前科,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判处孙立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李洪臣有期徒刑10年。二人随后上诉。 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7月15日,记者采访到了刘昶的妻子冯女士。“刘昶走了已经快一年了,终于等到判决的这一天了,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我想刘昶也会含笑九泉了!”[新闻回放] 2003年8月17日清晨,两名歹徒抢劫沈阳市和平区工学巷3号美日旅店后逃离,大批晨练的市民闻讯奋勇追拿歹徒。 辽海机械厂52岁的职工刘昶冲锋在前,穷凶极恶的歹徒孙立海用尖刀刺中刘昶胸部。热血汉子刘昶仍然穷追不舍,最终因失血过多而光荣牺牲。 孙立海当场被抓获,两天后,李洪臣归案。经查,二人均系累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