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物管咋偷着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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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5: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科华南园发生怪事:小区物管经常自作主张动用业主私家车 时间:昨日下午地点:高攀西巷4号科华南园见习记者王仁刚现场报道摄影谭曦 成都高攀西巷4号科华南园内发生一件怪事:2幢6单元业主彭刚家的车,几次被小区物管处经理及保安队长偷开。昨日,彭刚要求物管公司平摊入住小区后该车所产生的养路费、
业主:招呼都不打凭啥开我车 昨日下午,记者在科华南园见到小区业主彭刚,提及此事,彭刚显得异常愤怒。他称,他是去年10月1日入住小区的,小区物管公司是成都祥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日凌晨3时,他下楼准备前往朋友家,可在小区停车场内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车。“下午明明停在里面,怎么就没有了呢?”彭刚急得浑身冒汗,在找遍小区每个角落后,便跑到门口向保安室报警,一保安还没听完彭刚的叙述,竟“扑哧”一声笑起来。原来汽车在凌晨2:30就被保安队长吴伟“借”走了。彭刚希望吴伟马上将车开回来,却无法与吴伟取得联系。彭刚随即向火车南站派出所报案,1个小时后,吴伟将车开了回来。 保安:我才用一次没啥大不了 记者在小区内见到吴伟,当记者问他从何处得到彭刚的车钥匙时,吴伟显得有些不屑一顾。他说:“钥匙不是我配的,我是从前任科华南园物管处经理龙仕骏抽屉里找到的,前不久才在停车场内与汽车对上号。”他称自己仅用过一次彭刚的车。吴伟认为,发生这样的事责任并不在他,要怪就怪前任物管处经理。 公司:系个人行为与我们无关 彭刚认为,虽然他4日才发现吴伟偷开了自己的车,但不能排除吴伟及龙仕骏等在其他时间用过自己的车,他们手中有车钥匙,汽车一停进小区他们就有使用的可能。因此,彭刚要求物业公司平摊自己入住小区后汽车所产生的油费、养路费、保险费等合计20417.6元。对此,祥宇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谢春全表示:龙仕骏已经离职,对他个人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公司没义务买单。其次,吴伟用车的行为发生在深夜,当时他已经下班,作为一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下班后所产生的行为后果,公司也没有替他买单的义务。 律师说法 擅用业主私车物管应担责 针对上述事件,记者采访了成都华楚律师事务所杨劲律师。杨律师认为,如果龙仕骏及吴伟有把该车视为己有的意图,则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没有,两人则构成民事侵权。从整个案情来看,两人均是利用物管工作人员身份才实现了这一行为,实际上都是利用职务之便,所以其行为后果应该由物管公司承担。对于彭刚汽车被他人动用产生的费用,物业公司应承担,承担多少,应根据案情具体界定。 彭刚:钥匙在我手中,车却被人开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