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陈化粮未流入各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5:33 大连日报 | |||||||||
【据新华社沈阳7月15日电】沈阳市政府14日晚正式公布了对6月下旬以来,部分媒体所报道的“陈化粮事件”的调查结果。结果显示:沈阳陈化粮没有流入各地市场。 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调查组对辽中县佑户坨村26家稻米加工企业提取27个样品进行抽样调查,经辽宁省粮油检验监测所鉴定,其中3个原料来自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稻米加工企业的样品指标超标和部分超标,被测定为陈化粮。
沈阳市“陈化粮事件”调查组7月8日至13日晚,前往吉林省、黑龙江省的多家单位调查,在取得了详细资料后认定,这些稻米原料均属陈粮出库,非陈化粮。同时,调查组对这3个定为部分样品属陈化粮的加工厂的现有水稻和大米进行封存。其中一家加工厂被检测出的陈化粮库存经查证,入库后没有加工和销售。调查组人员对另两家加工厂已经销往营口、大石桥、绥中等地的大米全面追踪,对这些大米进行了封存,并进行质量检测,结果显示这些大米全部合格。 调查组有关负责人说,这些超标和部分超标的陈化粮,是在陈粮的储存或运输中指标发生的变化。沈阳市粮食局对市管粮食企业进行了陈化粮库存检查,表明沈阳市库存的18万多吨陈化粮账面数字和清点后的实际数字完全相符,没有流入口粮市场。沈阳市工商局对全市各处大米销售点的检查结果表明,也没有发现质量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