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起蚊香 夜审井喷责任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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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5:5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15日9:30 公诉人开始对6名被告人进行举证。 11:57 公诉人举证完吴斌负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事实后,法庭第一次宣布休庭。 13:30 第二次开庭,公诉人对王建东、宋涛负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事实分别进行举证。 16:16 法庭宣布第二次休庭。 16:30 法庭第三次开庭,公诉人对吴华负重大责任事故罪进行了举证。 18:30 法庭宣布第三次休庭。 19:10法庭第四次开庭,公诉人继续举证。黑色袭染了法庭外的天空,工作人员拿来两盘蚊香,轻轻点燃。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证人欧书伟证词、王端平、徐言华等的证言,被告人吴华的几段供述,吴华在井喷发生后一段时间内的手机通话清单等。 由于是夜审,晚上来的旁听者明显比下午少了许多,但也有一些旁听者吃过晚餐后赶来。法院门口聚集着不少群众,议论着这个持续到夜晚的庭审。 16日0:05 庭审终于结束。“交锋”频频 在昨天的举证阶段,被告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提出诸多异议,控辩双方“交锋”频频。前日在法庭上表示不管法院最后如何判决都认罪服法的被告人宋涛,昨天也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提出了异议。 上午的举证主要针对被告人吴斌展开,吴斌注意力特别集中,并不时拿笔在纸上进行记录。在获得审判长唐艳许可后,吴斌对相关证据提出了异议,并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长达数页的申诉书。但审判长表示此阶段为示证质证阶段,被告申诉要等到庭审的第三个阶段———辩论阶段。下午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吴华进行举证时,吴华对踏勘工作是否由自己负责等问题提出了异议。 辩方律师表示,他们将在以后的庭审中出示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诸多观点将在法庭辩论阶段加以阐述。五大证据 从前日下午4时10分开始的庭审算起,公诉机关已出示了5部分证据。 第一部分是井喷后果证据,包括开县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登记表、报告表,现场勘查笔录等一共三组;第二部分证据是罗家16H井的基本情况,包括罗家16H井的设计、施工合同等两组;第三部分是井喷失控证据,包括异常预报通知单、起下钻实时报告等一共三组;第四部分证据主要是专家组报告等结论性证据及其在程序上的合法性;第五部分是专家鉴定报告和技术报告,分析了事故的直接原因和后果扩大的直、间接原因。公诉方将证物通过多媒体投影仪进行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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