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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下文严禁“三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7:33 潇湘晨报

  本报讯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严格遵守诉讼收费规定,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拉赞助或变相实施“三乱”和超标准收费。

  通知说,全省各级法院要把治理乱收费作为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的重要内容,狠抓整改,做到:严格遵守“无明文规定不收费”原则;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执行)收费办法的规定,不得乱收费、乱摊派、乱拉赞助或变相实施“三乱”和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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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收费;执行工作中严格执行先执行、后收费规定,严禁违规协商收取执行费用;当事人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按时足额交纳诉讼费用并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进行司法救助,根据案情决定诉讼费的减缓免。周传美周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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