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条例最高罚款100000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7:35 每日新报 | |||||||||
李海燕 新报讯【记者李海燕】新的消保条例明确了法律责任。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而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或者没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报告,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会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者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将被处 10000元以上 50000元以下罚款。 经营者应当退还货款或服务费用而拒不退还的,将被处 10000元以下罚款。 经营者应停止使用合同格式条款而拒不停止使用的,处 10000元以上 50000元以下罚款。 提供虚假婚介信息等欺诈消费者的,处 1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行政罚款时,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民事赔偿和行政罚款的,应当先行支付民事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