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头执法变集中行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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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7:35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针对多个执法部门在有的领域“有利争着管”、重复执法,但一旦无利可图即“执法不作为”等现象,我省自去年下半年起,大力推进包括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内的依法治省四项工作。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省直机关依法治省四项工作情况汇报会上获悉,衡阳、永州两市和浏阳、长沙、望城等6县(市、区)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实施。另据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市州一级城市年内要实施到位。
据了解,省委常委会议去年研究依法治省工作时,确定了依法治省四项工作重点,即推行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试点。其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而实行的一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当前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行政执法秩序混乱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现阶段主要在城市管理领域推行,重点范围是: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绿化、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省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推行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城市要按规定设立专门行政机关,该机关必须在撤销原有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基础上重建,作为本级政府直接领导的独立行政机关,不得作为政府部门的内设或下设机构,也不得作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下属机构。 省司法厅厅长、省依法治省办常务副主任周敦扣在会上介绍,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协调指导下,各市州按照“机构单独设置、权责统一界定、人员重新招聘、经费统一保障”的原则,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衡阳、永州两市和浏阳、长沙、望城等6县(市、区)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实施。株洲、常德、娄底、邵阳等市以及桃源、汉寿、韶山、宁乡、龙山等县市的实施方案已经同级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待报省政府审批后实施,其余单位的实施方案也正在抓紧制定过程中。省检察院、省工商局、省交通厅、省质监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等11个省直部门的代表就稳步推进依法治省四项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汇报。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江指出,开展依法治省四项工作,尤其是推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组织执法人员岗位学法,是解决执法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开并加以巩固深化。 记者 王冠华 实习生 李梓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