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强迫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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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8:0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记者白强报道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赵白鸽15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不是强迫性的,人们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计划生育的。 赵白鸽表示,中国现有2.4亿育龄妇女,其中有83%的人使用避孕方法,这通过强迫命令是很难实现的。她说,在这2亿多人中,有48%的妇女使用宫内节育器,有36%左右使用输卵管结扎技术,剩下的相当一部分使用口服避孕药和避孕套等其他方法。
赵白鸽说:“避孕方法的构成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可以向全世界说明,我们计划生育的整个项目主要是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知情的选择和可能获得的技术和产品来实现的。” 她说,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育龄妇女的人工流产率与美国基本接近,中国是28%,美国是25%。 中国从70年代初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通过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在城市中推行鼓励独生子女的政策,农村的生育政策则相对宽松,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还实行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则。 赵白鸽谈到,为什么会在亚洲地区出现出生性别比的问题?目前主要归结于两个方面,第一个是文化传统的影响,所谓男孩子偏好,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第二个,中国出现这个问题和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赵白鸽指出,中国政府采取了下面几个重要的措施:首先,政治承诺。胡锦涛主席在2004年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已经明确地把人口出生性别比的问题提出来了,并且作为未来十年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第二个重要的行动,就是宣传和教育。最有代表性的一个项目就是“关爱女孩行动”,这个行动已经在全国开展试点。这个活动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使老百姓能够有一个正确的观念,纠正男孩的偏好,提高女孩的地位,让女孩出生的时候,就拥有一个平等的权利。 第三个重要的措施,中国通过有关的法律文件,比如《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明确规定,严格限制非医学原因的性别鉴定。这种限制不仅仅是限制个人行医,同时在卫生和健康机构也是严格限制的,如果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是要受到法律责任追究的。来源: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