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行政事业收费一律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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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8:05 扬子晚报 | |||||||||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江都市近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公示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以及收费单位的监督电话和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公示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价格部门作为收费公示栏的监制单位,将加强对收费公示内容的审查,确保公示内容准确、完整。并结合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对有关部门的收费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严禁将各种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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